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学校设置10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保卫处、信息技术中心、开放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社区教育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各内设机构职能范围如下:


办公室是学校综合性管理与协调职能机构。主要职能为:一是负责学校综合协调,包括学校文字综合档案管理,起草学校重要文件、工作计划和总结,对内与对外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沟通;二是负责学校宣传、文化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包括学校对外宣传、官方网站宣传、宣传栏制作,学校制度梳理汇编等;三是负责学校综合性考核,包括文明创建,年终绩效考核等;四是负责财务工作,毕业证发放;五是负责学校对外接待、会务组织、小车管理、教职工考勤;六是负责学校印章管理、机要保密、公文传输系统管理;七是负责报刊征订收发,打印复印等。

电   话:7284216

主   任:刘立峰

副主任:胡   娟 


组织人事处(纪律检查室与其合署办公)主要职能为:负责纪检监察、党务群团(工会)、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统战老干、教育培训工作、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及重点工作督导等。

电  话:7280623

处  长:龚佑臣

主  任:张警方


教务处(与科研处合署办公)是学校对区县开大分校、教学点及直属开放教育学院进行开放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的招生、教学、教务管理与服务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能为:一是负责全市开大各种形式学历教育的教学工作,包括牵头负责落实上级开大安排的教学、教研及竞赛工作,制定相关教学计划,对县(区)开大分校、教学点及直属教学点进行教学指导与教学监控,组织、协调全市开大自开课程的开发工作,负责全市专科毕业论文的终审与本科毕业论文的初审等;二是负责全市开大教务、考试工作,包括学生学籍管理、考试工作组织、教务系统的培训与使用、办理学生证、毕业证,加强考试管理,确保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三是负责全市开大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包括招生宣传、专业申报、教学点设置、招生计划数、录取审批上报;四是抓好全市“农民大学生培养”工程,配合组织部门完成招生计划,确保教学质量;五是负责拟定学校教学教研队伍建设工作和科研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科研课题及相关项目、经费的申报、验收及管理,组织科研成果申报鉴定,组织、协调开发教育教学课程和学校科技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全市开大科研工作等;六是负责系统建设工作,包括区县开大分校和教学点建设规划、基层示范性开大评估;七是负责全市开大系统教材征订和发放等。

电   话:7275940

处   长:辛治杰

处   长(科研):葛美林

副处长:元利加


后勤保卫处是学校后勤管理与服务、安全保卫机构。主要职能为:一是负责学校后勤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包括食堂管理、校产保管、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管理、各种小型维修改造、校园绿化美化、校园卫生保洁、水电气安全畅通;二是购置与新建工作,包括大宗物品的招标采购、零星办公用品与耗材的购买,大型维修与新建项目;三是创建与综治(安保改综治)工作,包括社区文明创建、校园卫生创建、学校综合治理、民调、安全保卫、应急事件处理等工作;四是承担后勤社会化的相关工作,加强对物业公司管理,对教职工宿舍、教室、学生宿舍及食堂、门面的管理,水电费用及租赁费按时收取并进行管理等。

处   长:肖   波 电话:7273940

副处长:肖玉芹 电话:7173135


信息技术中心是学校开展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社区教育和学生学习支持服务的技术平台。主要职能为:一是负责学校设备设施和网络平台的建设与维护;二是负责学校信息化和网络资源建设,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计划,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前期调研、设计方案、建设、验收等;三是维护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四是负责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各类考试、教学活动;五是对区县(校)的教学、考试、活动等给予技术支持与指导等。

电  话:7286011

主  任:连润江


开放教育学院是学校直属业余学习形式的各种学历教育的办学实体。主要职能为:负责校本部(包括开放教育、成人招生、奥鹏及其他联合办学形式)各种学历教育的招生、教学、教务、学籍管理、学生管理、专业责任教师管理工作等,开展校本部开放教育教学研究,加强重点专业建设与本土课程开发。

电   话:7282368

院   长:李伏灵 

副院长:杨朝娟 

副院长:周施妤


培训学院是学校直属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办学实体。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市干部教育网络培训;负责市教育局委托的教师培训项目组织实施;负责面向社会的在职培训、考试与非学历培训项目引进与实施工作等。

电   话:7173456

院   长:杜   颖

副院长:陈思虑


社区教育学院是负责全市社区教育指导与管理的机构,同时又是学校直属社区教育的办学实体。主要职能为:负责社区大学日常工作,包括社区课堂管理、社区教师队伍建设,平台建设,组织参加竞赛活动;负责制定全市社区教育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负责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包括项目与品牌建设等。

电   话:7173136

院   长:陈艳莉

副院长:罗   焰